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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於網路安全防控的意見

發布時間: 2022-01-13 23:42:35

❶ 新技術環境下網路安全及保密體系建設中講述了公安機關在網路安全方面哪些工作

摘要 親,公安網路安全方面提供了監督檢查規定呢,《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已於2018年9月5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網路安全防範需要和網路安全風險隱患的具體情況,對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公安機關開展監督檢查,可以採取進入營業場所、機房、工作場所、要求監督檢查對象的負責人或者網路安全管理人員對監督檢查事項作出說明、查閱、復制與互聯網安全監督檢查事項相關的信息、查看網路與信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運行情況等措施。

❷ 公安網安全保密紀律有幾條

公安部關於公安網路信息安全保密有「八條紀律」、「四個嚴禁」等規定。

一、八條紀律

(一)不準在非涉密網上存儲、傳輸和發布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

(二)不準在公安網上編制或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序;

(三)不準在公安網上建立與公安工作無關的網站、網頁和服務;

(四)不準在公安網上傳輸、粘貼有害信息或與工作無關的信息;

(五)不準擅自對公安網進行掃描、探測和入侵公安信息系統;

(六)不準對公安信息和資源越權訪問、違規使用;

(七)不準私自允許非公安人員接觸和使用公安網網路和信息;

(八)不準採取各種手段逃避、妨礙、對抗公安網路和信息安全保密檢查。

二、四個嚴禁

1、嚴禁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處理涉密內容;

2、嚴禁在計算機硬碟內存儲絕密級信息;

3、嚴禁將工作用計算機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帶回家;

4、嚴禁在互聯網上使用涉密移動存儲介質。

(2)公安部關於網路安全防控的意見擴展閱讀

保密工作就是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將國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圍和時間內,防止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由國家專門機構組織實施的活動。

從工作目的看,保密工作包括預防和打擊竊密泄密活動;從工作過程看,保密工作貫穿國家秘密運行的全過程;從工作方式看,保密工作主要包括宣傳教育、法制建設、指導管理、技術防護、監督檢查等方面。

保密法規定,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即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保密工作應當堅持最小化、全程化、精準化、自主化、法制化五項原則。中央保密委員會是黨中央統一領導黨政軍保密工作的領導機構,各級黨的保密委員會是黨管保密的專門組織。下級保密委員會接受上級保密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❸ 刑法修正案出台了哪些信息網路安全的新規

您好,刑法修正案(九)中關於信息網路安全的內容,包括以下五條:
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十八、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
「(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
「(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十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後增加二條,作為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 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十、將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❹ 簡述公安部關於公安網路信息安全保密的 六個注意

簡述公安部關於公安網路信息安全保密六個注意這個還是上網路看嘛,那裡說的更強一些,這里說太費事了。

❺ 國家有哪些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該《辦法》共二十七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於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號)發布,於1997年12月30日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5.《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5)公安部關於網路安全防控的意見擴展閱讀:

國家為保障網路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網路安全法律法規,規范網路空間的秩序,並讓網路價值最大化:

1.《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

2.中辦、國辦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3.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2號)

4.中央網信辦《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

5.中央網信辦《關於印發<2014年國家網路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5號)

6.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13年重點領域信息安檢查工作方案>的函》(工信部協函[2013]259號)

7.《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部令第11號)

8.《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部令第24號)

參考資料: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政策法

❻ 公安部《關於加強辦案安全防範工作防止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通字[2009]4

關於加強辦案安全防範工作防止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規定

(中政法[2009]4號)

為進一步規范政法機關的辦案活動,有針對性地加強辦案安全防範工作,防止發生涉案人員自殺、自傷、被刑訊逼供致死等非正常死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制定如下規定:
一、進一步規范辦案場所的設置。詢問室、訊問室等辦案場所一般不得設置在二樓以上。辦案場所內必須安裝安全防範裝置,不得放置可能被用來行凶、自殺、自傷的物品。相關的過道、窗戶必須有防止被調查對象、犯罪嫌疑人墜樓的設施。
二、進一步規范訊問、詢問工作。訊問犯罪嫌疑人一律在辦案場所進行,嚴禁在辦公場所或者賓館、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場所進行,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詢問被調查對象或者證人,可以到被調查對象或者證人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證明文件.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被調查對象或者證人到政法機關的辦公場所或者辦案場所接受詢問。訊問、詢問時,辦案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三、進一步規范強制措施的適用。對罪行輕微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採取限制或者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確有必要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必須交由犯罪嫌疑人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執行,嚴禁在辦案場所、辦公場所或者賓館、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場所執行監視居住措施。確有必要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必須交由看守所羈押,嚴禁把犯罪嫌疑人羈押在辦案場所、辦公場所或者其他場所。
四、進一步規范看押工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訊問犯罪嫌疑人過程中特別是在犯罪嫌疑人吃飯、如廁、休息時,必須由辦案人員負責看守,不得只讓協勤人員負責看守。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提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時,必須落實看審分離制度,充分發揮司法警察的職能作用。司法行政機關要嚴格落實監所監管安全制度。因辨認、提取證據和贓物等需要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必須由兩名以上辦案人員或者司法警察負責提解,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異地押解過程中需要住宿的,必須把犯罪嫌疑人交由當地看守所羈押,不得讓犯罪嫌疑人在賓館、酒店、招待所等其他場所住宿。
五、進一步加強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政策教育。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義務,不得誇大犯罪後果,不得恐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密切關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緒、心理變化,對有過激反應苗頭的,必須及時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
六、進一步保障與案件有關人員的合法權益。嚴禁以協助調查取證等名義變相限制、剝奪證人的人身自由,嚴禁以連續傳喚、拘傳的方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嚴禁以監視居住等名義變相羈押犯罪嫌疑人,嚴禁刑訊逼供。
七、進一步加強對辦案人員的安全防範教育培訓。對辦案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培訓。對新參與辦案的人員,必須在上崗前進行專門的安全防範教育培訓。組織編寫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典型案例,對辦案人員開展警示教育。
八、進一步加強對辦案活動的監督。充分發揮黨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門紀檢、監察、督察、法制部門的作用,加強對辦案活動的監督、檢查、指導。針對容易發生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事故的部位、環節,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防範隱患。
九、進一步落實辦案安全防範責任人制度。對每一起案件,辦案單位要確定一名負責同志作為辦案安全防範責任人,並制定、落實辦案安全防範工作預案。凡發生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事故的,辦案安全防範責任人要承擔直接責任或者領導責任。
十、進一步落實辦案安全防範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生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事故的,辦案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後1 2小時內逐級報告至對口的中央政法部門和中央政法委員會;省級政法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主管負責同志必須到對口的中央政法部門檢討責任。因違法違規辦案造成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清除出政法隊伍;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責令辭職或者按照有關程序予以免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❼ 網路安全防範措施主要有哪些

在萬無一失的情況下,為了做到讓系統安然無恙、強壯有勁,這也是繼清除病毒木馬從它的寄生場所開始一文關鍵的一步:多管齊下安全為先。為了保證你上網無後患之憂,為了阻止任何一種木馬病毒或者流氓軟體進入我們的系統以及惡意代碼修改注冊表,建議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五大預防措施:

不要隨便瀏覽陌生的網站,目前在許多網站中,總是存在有各種各樣的彈出窗口,如:最好的網路電視廣告或者網站聯盟中的一些廣告條。

安裝最新的殺毒軟體,能在一定的范圍內處理常見的惡意網頁代碼,還要記得及時對殺毒軟體升級, 以保證您的計算機受到持續地保護;

安裝防火牆,有些人認為安裝了殺毒軟體就高忱無憂了,其實,不完全是這樣的,現在的網路安全威脅主要來自病毒、木馬、黑客攻擊以及間諜軟體攻擊。防火牆是根據連接網路的數據包來進行監控的,也就是說,防火牆就相當於一個嚴格的門衛,掌管系統的各扇門(埠),它負責對進出的人進行身份核實,每個人都需要得到最高長官的許可才可以出入,而這個最高長官,就是你自己了。每當有不明的程序想要進入系統,或者連出網路,防火牆都會在第一時間攔截,並檢查身份,如果是經過你許可放行的(比如在應用規則設置中你允許了某一個程序連接網路),則防火牆會放行該程序所發出的所有數據包,如果檢測到這個程序並沒有被許可放行,則自動報警,並發出提示是否允許這個程序放行,這時候就需要你這個「最高統帥」做出判斷了。防火牆則可以把你系統的每個埠都隱藏起來,讓黑客找不到入口,自然也就保證了系統的安全。目前全球范圍內防火牆種類繁多,不過從個人經驗來說,推薦瑞星防火牆給大家。

及時更新系統漏洞補丁,我想有經驗的用戶一定會打開WINDOWS系統自帶的Windows Update菜單功能對計算機安全進行在線更新操作系統,但是為了安全期間,我推薦瑞星殺毒軟體自帶的瑞星系統安全漏洞掃描工具及時下載並打補丁程序,此工具是對WINDOWS操作系統漏洞和安全設置的掃描檢查工具,提供自動下載安裝補丁的功能,並且自動修復操作系統存在的安全與漏洞,此工具深受眾多人的青眯與信賴。

不要輕易打開陌生的電子郵件附件,如果要打開的話,請以純文本方式閱讀信件,現在的郵件病毒也是很猖狂,所以請大家也要格外的注意,更加不要隨便回復陌生人的郵件。

當別人問起我的電腦已經被木馬或者流氓軟體牢牢控制了,我們拿什麼去跟它們對抗呢,憑什麼說我們是最終的勝利者呢?我們不得不採取以下措施挽救我們的電腦。

總結

病毒和木馬是不斷「發展」的,我們也要不斷學習新的防護知識,才能抵禦病毒和木馬的入侵。與其在感染病毒或木馬後再進行查殺,不如提前做好防禦工作,修築好牢固的城牆進行抵禦,畢竟亡羊補牢不是我們所希望發生的事情,「防患於未然」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

❽ 網路安全防範的重點是什麼

在當今網路化的世界中,計算機信息和資源很容易遭到各方面的攻擊。一方面,來源於Internet,Internet給企業網帶來成熟的應用技術的同時,也把固有的安全問題帶給了企業網;另一方面,來源於企業內部,因為是企業內部的網路,主要針對企業內部的人員和企業內部的信息資源,因此,企業網同時又面臨自身所特有的安全問題。網路的開放性和共享性在方便了人們使用的同時,也使得網路很容易遭受到攻擊,而攻擊的後果是嚴重的,諸如數據被人竊取、伺服器不能提供服務等等。隨著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網路安全技術也越來越受到重視,由此推動了防火牆、人侵檢測、虛擬專用網、訪問控制等各種網路安全技術的蓬勃發展。 企業網路安全是系統結構本身的安全,所以必須利用結構化的觀點和方法來看待企業網安全系統。企業網安全保障體系分為4個層次,從高到低分別是企業安全策略層、企業用戶層、企業網路與信息資源層、安全服務層。按這些層次建立一套多層次的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常見的企業網安全技術有如下一些。
VLAN(虛擬區域網)技術 選擇VLAN技術可較好地從鏈路層實施網路安全保障。VLAN指通過交換設備在網路的物理拓撲結構基礎上建立一個邏輯網路,它依*用戶的邏輯設定將原來物理上互連的一個區域網劃分為多個虛擬子網,劃分的依據可以是設備所連埠、用戶節點的MAC地址等。該技術能有效地控制網路流量、防止廣播風暴,還可利用MAC層的數據包過濾技術,對安全性要求高的VLAN埠實施MAC幀過濾。而且,即使黑客攻破某一虛擬子網,也無法得到整個網路的信息。
網路分段 企業網大多採用以廣播為基礎的乙太網,任何兩個節點之間的通信數據包,可以被處在同一乙太網上的任何一個節點的網卡所截取。因此,黑客只要接人乙太網上的任一節點進行偵聽,就可以捕獲發生在這個乙太網上的所有數據包,對其進行解包分析,從而竊取關鍵信息。網路分段就是將非法用戶與網路資源相互隔離,從而達到限制用戶非法訪問的目的。
硬體防火牆技術 任何企業安全策略的一個主要部分都是實現和維護防火牆,因此防火牆在網路安全的實現當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防火牆通常位於企業網路的邊緣,這使得內部網路與Internet之間或者與其他外部網路互相隔離,並限制網路互訪從而保護企業內部網路。設置防火牆的目的都是為了在內部網與外部網之間設立唯一的通道,簡化網路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