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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規則公布在什麼網站

發布時間: 2022-04-16 17:31:54

A. 深圳市最新交通法規在哪個網站上可以看到

你可以試試深圳交警信息網。

B.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網站

交管局領導同志您好!我是北京私家車用戶。現有一情況向你們反映。我的車是鹵素燈在城區用因有路燈既是不亮也不影響安全行駛。但在高速路上就不行了,不是鹵素燈不亮,而是每當進入高速路在夜晚行車時面對氙氣車燈和LED車燈時鹵素車燈就變得暗然失光。有幾次在國道行駛時因對方為貨運掛車又是並聯式LED大燈,結果在與掛車會車時因強光一時看不見前方險些與掛車相撞(掛車及時停車),非常危險。為安全起見,我將原車鹵素燈泡換成了LED燈泡,在夜晚行車會車變換燈光時基本上能能看到前方視線,消除了隱患,保證了安全行車。但經查詢交通法規得知,有車用戶不得更改原車設備設施,違者將被處罰。請問為了安全行車,我應該怎麼辦?期昐答復。

C. 求查車輛違反交通規則的網址

全國機動車違章查詢——

D. 車輛違章查詢官方網站是什麼

車輛違章查詢官方網站是網頁鏈接。此網站提供全國300多個城市區域的機動車違章查詢服務,駕駛證違章查詢,全國各地車輛的本地異地違章查詢,汽車違章查詢,摩托車違章查詢等。

E. 哪個網站有關於新交通法細則的文章

新「交通法」的六大變化

■機動車達到報廢標准後應注銷登記

■規定行人通行為先

■法律賦予自行「私了」權利

■否認「撞死人白撞」

■非現場執法同樣記錄在案

■酒後駕車問題可拘留和吊銷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將於兩天後開始實施。同舊的《機動車管理辦法》相比,《安全法》更加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為根本出發點,著眼於解決道路交通中的突出問題,從現實需要和交通管理的實際出發,確立了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基本原則,突出了以人為本的思想,確立了管住重點,方便一般,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的總體思路,並將這些精神貫穿於本法的始終。

■機動車達到報廢標准後應注銷登記

所謂強制報廢制度是指對於已達到國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由國家強制回收拆解,防止被拼裝、組裝重新上道路行駛的制度。機動車報廢標准主要依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來確定。《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同時請注意機動車達到報廢標准後應當申請注銷登記,這是對機動車所有人的一種義務性的規定。這不僅有利於車輛管理部門對報廢車的掌握和管理,也防止了報廢車輛進入市場,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規定行人通行為先

《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這是以人為本思想的重要立法體現。對行人在人行橫道以及沒有交通信號的情況下賦予優先通行權,主要是考慮行人是道路交通的重要參與者,在我國人口眾多,城市人口高度密集,目前大多城市還是以混合交通為主的交通現狀下,行人作為弱勢群體相對於機動車來講,沒有相應的保護設備和防護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行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將受到巨大威脅。從立法本意的角度來講,相對於機動車的通行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則是更為重要的。

■法律賦予自行「私了」權利

所謂自行協商解決交通事故的機制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道路上發生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但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這種情況中自行撤離現場是當事人的一種法定義務;二是未造成人身傷亡,輕微財產損失的,這種情況自行撤離現場是當事人的一種權利。建立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交通事故的機制目的就在於盡可能的減少交通事故對道路交通的影響,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路面擁堵。這個機制一方面可大大降低事故對道路通行的影響,另一方面是法律賦予事故當事人對沒有人身傷亡事故進行「私了」的權利,這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體制上的重大變革。這一改革為交通事故當事人自主解決自己的事情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制度上的空間。

■否認「撞死人白撞」

《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這條規定是從根本上對以往「撞死人白撞」說法的一種否定。我們知道發生交通事故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本條從民事責任的角度對現行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原則作了重大突破。這里重點要強調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的責任承擔問題。根據民法通則第133條規定,機動車作為高速運輸工具,應當承擔嚴格責任,即對於民事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加害人無論主觀上是否有過錯,都要對損害結果承擔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或免除加害人的責任。本條對於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承擔就體現了這一原則。機動車屬於高速運輸工具,其在得到方便、快捷、高速的益處的同時也應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也只有這樣才有助於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利益。當然本條也規定了機動車駕駛人減輕或免除責任的條件,所以機動車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也應當注意獲取減輕或免除自己責任的證據,在嚴格責任的舉證原則下,只有駕駛人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是有過錯的,才能減輕或免除其自身的民事責任。

■非現場執法同樣記錄在案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道路交通管理的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科技手段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應用日趨廣泛,利用電子監控設施形成的影像記錄,對一些類型的違法行為予以認定,可以克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證據轉瞬即逝、不易收集的問題,可以將違法事實長久保存。因此《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這里的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主要是指交通監控攝像裝置及安裝在營運車輛上記錄儀器所記錄的音像材料。」

■酒後駕車問題可拘留和吊銷駕駛證

《安全法》還規定:「飲酒後不得駕駛機動車。」

酒後駕車經常造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安全法》第九十一條對此做出了嚴厲的處罰措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這相對於《安全法》頒布以前「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警告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三個月以下,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十二個月以下駕駛證」的處罰力度來講,處罰更為嚴厲,且增加了拘留和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希望通過這種嚴厲的懲罰遏制酒後駕車交通違法行為。(楊國平 何姍)
解讀《道路交通安全法》

��編者按

��今年5月1日,我國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將正式實施。現在,讓我們一起來探討一番這部新法的要義。

��■新法解讀

��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幾乎全票通過了備受社會關注的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並將於5月1日起施行。作為一部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哪些特點呢?新法與現行「道條」有什麼區別?

��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行人篇

��絕對是汽車讓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給了行人安全的保障。該法規規定:行人在人行橫道上有絕對優先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通行,必須停車讓行;此外,該法規還保護了無交通信號情況下的行人橫過道路權。規定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機動車要主動避讓行人。

��撞了不能再白撞

��《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採納「撞了白撞」這一做法,對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規定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因此,此前個別地區實施的「撞了白撞」今後行不通了。

��行人違法要挨罰

��盡管機動車今後要讓行人走,但違反交通規則還是要受到懲罰,交通法規定,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可以處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車主篇

��拖車不收車主的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的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肇事逃逸別想開車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

��發生車禍先救傷者

��交通法對於救助交通事故的傷者也有了人性化的規定,它規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傷者,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也應當予以協助;交通警察趕赴事故現場處理,應當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醫院應當及時搶救傷者,不得因搶救費用問題而拖延救治。

��交通事故仍可私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還規定了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按照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酒後駕車罰得很慘

��據有關部門統計,酒後駕車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因此,交通法不僅將酒後駕車作為對法律的觸犯,還加大了對飲酒、醉酒後駕車的處罰力度。按照規定,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暫扣三個月的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警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的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酒後駕駛公交、出租等營運機動車的處罰力度則更大。而且,交通法還規定如果一年內醉酒後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車輛篇

��第三者險絕對要保

��《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實行了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用於支付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費用。

��「特權車」不能闖紅燈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只有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四種車輛,才屬於「擁有道路優先通行權」的「特權車」,軍車被排除在外。同時,這些「特權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相應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電動車屬非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將電動自行車納入了非機動車的范疇,但對於能否上路行駛未作明確規定。

��遮擋車牌可罰200元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泊車證與安檢脫鉤

��任何地方在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時,只需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安檢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附加其他條件。
參考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auto/2004-04/28/content_1444232.htm

F. 交通規則那裡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G. 新交規在12123哪裡

你好,綁定了駕駛證和機動車的前提下,登錄後就可以機動車和駕駛證裡面分別查看機動車違章和駕駛證扣分情況的了。

H. 在哪個網站可以看到最新的機動車駕駛員交規違章記分辦法啊

機動車駕駛員交規違章記分辦法自2004.5.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實施後改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五)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六)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七)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或者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公路營運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

(三)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試車和學習駕駛機動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的;

(二)在高速公路上駕車低於規定最低車速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貨運機動車車廂、二輪摩托車載人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行駛的;

(六)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七)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規定超車的;

(九)不按規定讓行的;

(十)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十三)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的;

(十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十五)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十六)逆向行駛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的;

(二)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的;

(三)違反禁令標志、警告標志、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的;

(四)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五)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六)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七)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八)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九)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十)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一)在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十二)不按規定牽引故障機動車的;

(十三)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機動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三)不按規定會車的;

(四)不按規定倒車的;

(五)摩托車後座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載人的;

(六)駕駛機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七)其他違反機動車載物規定的;

(八)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