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衡陽市教育局的簡介
(一)劃出的職能
1.將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組考權下放到學校。
2.將組織中學生參加國際數、理、化、生物、信息等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的事務性工作交給局直屬事業單位。
3.將組織實施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及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的事務性工作交給局直屬事業單位。
(二)劃入的職能
1.原由省教育廳承擔的普通初中畢業會考的組考職能。
2.原由市人事局承擔的非教育系統國家公費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的審核報批職能。
3.原由市計劃委員會承擔的非師范類專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計劃的宏觀調控和指導職能。
4.原由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承擔的中學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職能。
5.原由省教育廳承擔的普通高中畢業證書驗證職能。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擬定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
(三)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中等專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及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大中專院校的協調、服務工作;按有關規定承辦中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調整、更名、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統籌和指導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
(五)組織指導全市各項教育改革,組織實施城市教育綜合改革,擬定教育體制及教育教學方法改革的實施辦法,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組織開展教研活動,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定,完善教育經費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管理本級的教育經費及國外政府和組織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對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監管教育系統國有資產。
(七)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制定全市師資建設發展規劃、教職工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九)統籌管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專、成人中專的招生考試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學考試工作。
(十)歸口管理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全市勤工儉學、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市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審計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置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
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勞動工資、生活福利等有關工作。
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安排。
負責全局性綜合文字工作及重要文件起草和發文審校。
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提案建議的辦理、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負責教育報刊的新聞宣傳及發行等工作。
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後勤服務、計劃生育、治安保衛及社區管理等工作。
協調局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計劃生育等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福利等有關工作。
指導縣(市)區教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
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的錄用、調配工作。
按管理許可權,管理機關和局直屬單位人事檔案。
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和教師聘任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本系統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特級教師推薦評選工作。
負責中學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
負責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黨組織建設,考察、推薦和調配局直屬單位的領導幹部。
負責全市教育援藏、支教和公費出國(境)留學人員資格審核和呈報工作。
(三)老乾科
負責局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四)教育基金會
(五)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的普通中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兒教育工作,參與制定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
組織實施「普九」和素質教育;
指導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並負責對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進行評價;
指導和管理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的德育、體育、藝術、勞技、科技、法制、社會實踐、信息技術教育等工作;
審定中小學教材、教學配套用書;
指導直屬學校共青團和少年先鋒隊工作;
負責協調基礎教育科研工作、教育裝備等工作;
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學籍管理和組織初中畢業會考、招生和中小學競賽等活動;
負責全市中小學生的英語、計算機、藝術考級等工作;
指導社會力量及廠礦企業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
負責省、市重點中學的呈報、考核、審批工作;
負責幼兒園等級評定工作;
檢查、督促、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
指導學校的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綜合管理與協調全市的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與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指導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和檢查、評估等工作;管理全市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學校(含成人高校)、電大和大中專函授站;
指導社會力量及廠礦企業舉辦的各類職業和成人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及職業證書的考試、發證工作;
負責國家、省、市重點職業和成人學校的呈報、考核及審批工作;
負責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的評審工作及招生工作;
參與職業和成人教育學校、職工學校的設置、布局調整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協調職業和成人教育的科研與技術推廣、儀器配備、生產實習基地建設、畢業生就業指導等工作;
負責擬定全市農科教的規劃和實施辦法,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按有關規定承辦中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理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高教師范科
規劃和指導中小學師資培訓工作,組織和實施教師上崗前培訓和教師的學歷培訓及繼續教育(含信息技術、基礎教育新課程、新大綱培訓、考試)等工作;
負責市級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的考核、認定和培養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負責衡陽幼兒師范學校及衡陽廣播電視大學舉辦的師范類教育培訓的業務工作;
指導各級教師進修院校(教師培訓中心)工作;
聯系協調駐衡高校工作;
指導社會力量及廠礦企業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培訓工作;
貫徹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和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八)體育衛生教育科
擬定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國防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教育教學工作和專業師資的有關培訓工作;
負責體育衛生教育的教研、教材建設以及學生健康狀況的建檔建制等工作;
組織全市性的學校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學校體育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
指導高中以上學校的學生軍訓工作及各類學校愛國衛生和綠化美化等工作。
(九)宣傳政策法規科
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
承擔地方教育規范性文件的調研和起草。
組織、監督、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
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及直屬單位教職工的法制教育及局中心組學習等工作。
承辦市本級教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負責教育宣傳及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十)計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中小學布局調整;
指導中小學危房改造和標准化校舍建設;
制定全市大中專學校、職業學校、中小學招生計劃並監督實施;
負責局直屬單位基建、維修計劃的制訂和資金安排及有關基建數據的統計等工作;
組織審核局直屬單位基建項目的預決算;
指導各級教育部門編制學校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
負責局本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
依法檢查監督教育經費的籌集、使用情況及教師工資發放情況;
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采購;
統籌管理省、市撥付的教育經費和各種外資及國內捐贈款;
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
指導局直屬學校的後勤管理工作;
監督管理直屬學校和其他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
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教育技術裝備工作。
(十一)審計科
1、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財務計劃或預算執行和決算;
各項教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基本建設工程的預決算;
辦學效益;
校辦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所屬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局機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
2、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重大經濟活動和大宗物資采購進行審計監督;
3、指導全市教育審計工作。
(十二)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
歸口管理全市的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定社會力量辦學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規定;
負責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審批、審核及年檢、評估工作;
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有關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工作;
指導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校園校舍、圖書館(室)、教育技術裝備和師資隊伍等方面的建設;
協調處理社會力量辦學中出現涉及全局性的有關問題;指導縣(市)區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
負責市社會力量辦學協會日常工作。
(十三)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
1、歸口管理全市研究生、本科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2、制訂全市研究生、本科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大中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調配派遣和檔案管理工作。
4、指導全市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十四)衡陽市人民政府督導室
1、受衡陽市政府委託,負責對縣市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以及中小學的教育發展情況和辦學情況督導評估。
2、制訂有關教育督導評估的方案和考核細則。
3、培訓督導人員。
(十五)紀檢監察室
1、負責委直系統黨內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受理和查處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風黨紀的重大案件,受理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監督委機關和委直單位人員的工作。
2、負責查處違反政紀的案件。
3、負責指導縣(市)區教育紀檢監察工作。
(十六)機關工會
1、配合同級黨政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
2、引導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3、協助和監督教育行政和學校改善教職工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組織教職工開展健康有益的各類活動,辦好集體福利事業。
(十七)教育工會
1、配合同級黨政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
2、引導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十八)政務窗口辦
(十九)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
1、貫徹落實上級綜治委有關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
2、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出規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積極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指導督促學校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及整改和矛盾糾紛的排查及調處工作,協助各有關業務科室依法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4、分析掌握市教育系統治安狀況,建立情報信息網路並及時上報。
5、總結推廣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學校安全工作典型經驗,行使學校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建議權。
6、辦理上級交辦的學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關事項。
(二十)教育信息中心
1、負責指導、規范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遠程教育網、各類學校校園網的建設和中小學信息課程條件建設。
2、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政府信息部門的指示精神,做好有關聯系、協調工作。
3、負責市本級遠程教育網的網路建設、維護、使用、信息採集、數據處理、多媒體製作、遠程教育、有關管理及軟體開發等工作。
4、負責縣(市)、區遠程教育網、各學校校園網的開發、應用、經驗交流以及評估。
5、負責我市教育資源信息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網路技術服務;負責我市教育管理數據標准化評測的相關工作;負責市教育局辦公網路的管理、維護、安全和保密工作。
6、負責我市所有教育網站前置審核工作。
7、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中小學救助受援捐贈中心
1、發動、組織、接受社會各界對中小學校和中小學生的救助和捐贈。
2、協同有關職能部門統籌安排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確定的中小學助學金、免費教科書經費,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協調指導全市中小學開展助學活動。
4、承擔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聯系會議交辦的具體工作。
5、承辦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學校基建管理站
1、提供指導學校基本建設的工程設計、立項、招投標、簽訂施工合同等前置服務。
2、組織對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質量監督及項目工程驗收。
3、組織對學校建設工程的(預)結算審核。
4、保管和提供學校基建項目的檔案資料。
5、承辦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三)教育培訓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的方針、政策、參與制訂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培訓計劃。
2、綜合協調高等師范院校函授站工作,協助管理高等師范院校駐衡函授站。
3、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業務。負責組織、編寫和發行培訓教材;制訂全市中小學教師培訓大綱、課時計劃和評估辦法;組織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培訓的教研活動;協助組織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質量評估、驗收考核活動。
4、採集、發布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培訓信息,歸口管理和具體承辦針對教師開展的各種講座、講學活動。
5、具體承擔局直單位的師資培訓任務。
6、歸口管理社會力量及廠礦企業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培訓業務。
(二十四)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1、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
2、指導文字規范化建設;
3、推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准。
4、負責《全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宣傳貫徹和實施。
5、歸口管理全市各行業普通話培訓和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
(二十五)招生考試管理處
組織實施國家級和省級的招生考試,負責執行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招生任務,組織和管理自學考試工作。
內設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成人招生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和綜合科。
機關黨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14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名。 南華大學
衡陽師范學院
湖南工學院
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
湖南交通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衡陽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湖南科技經貿職業學院(原衡陽市中南科技財經管理學校)
衡陽技師學院
長沙醫學院衡陽校區(原衡陽湘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衡陽廣播電視大學
湖南工商職業學院
中鋼集團衡陽重機職業技術學院
衡陽工業職工大學
湖南工業科技職工大學
衡陽工業專修學院
湖南理工專修學院
湖南南方專修學院
湘南致公專修大學 湖南省重點中學(省級示範中學)
衡陽市第八中學(全國百強中學、湖南省重點中學的領頭羊)
衡陽市第一中學(全國名校、湖南建校最早的省重點中學)
衡鐵一中(鐵道部重點中學和湖南省重點中學)
衡陽市岳雲中學(全國知名重點中學)
成章實驗中學(原系衡陽市第八中學初中部)
船山實驗中學(原系衡陽市第一中學初中部)
衡陽縣第一中學
衡南縣第一中學
衡南縣第二中學
耒陽市第一中學
耒陽市第二中學
祁東縣第二中學
祁東縣第一中學
衡東縣第一中學(原國師大附中和湖南省立十二中)
歐陽遇實驗中學
常寧市第一中學
衡陽市重點中學(市級示範中學)
衡陽市第二中學
衡陽市第四中學(衡陽市田家炳實驗中學)
衡陽市第五中學
衡陽市第六中學
衡陽市實驗中學
衡鋼中學
衡陽市育賢中學
衡陽市華新實驗中學
衡陽市湘南實驗中學
衡陽市二十六中學
衡陽縣第三中學
衡陽縣第五中學
衡陽縣第六中學
衡南縣第五中學
常寧市第二中學
常寧市水口山高級中學
衡山縣第二中學
衡山縣第四中學
衡東縣第二中學
祁東縣風石堰中學
⑵ 湖南省教育局網站是多少阿.
湖南省教育局網站:http://gov.hne.cn/zwgk.jsp
湖南省教育廳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東二環2段238號。
湖南省教育廳位於湖南省長沙市東二環2段,主要負責全省教育事業,包括義務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
湖南省教育廳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擬訂全省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 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和受委託的國家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五)統籌指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類高等教育辦學標准、教學基本文件和評估標准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承辦普通高等學校的設置、調整、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全省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負責統計和監測全省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國外政府和組織對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管理全省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及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穩定工作。
(九)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