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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提供了網站公安局會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 2023-09-20 19:01:57

『壹』 網站不備案被封禁處理會受到公安機關處罰嗎

  1. 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第二章第十二條之規定,互聯單位、使用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包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聯網的單位和所屬的分支機構),應當自網路正式聯通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於未進行公安備案的網站,根據《辦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不超過六個月的處罰。

  2. 2015年12月,公安部開發了全國公安機關互聯網站安全服務管理平台並上線運營,全市各網站必須在2016年6月底前登錄該平台完成公安備案手續。目前公安機關正陸續打電話通知全市各網站進行備案,接到電話通知的網站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2016年7月起,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將逐步對全市網站進行清查,對於未履行備案手續的網站將依法給予停機整頓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