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做網站怎麼避免侵權
1、若是權利不明的圖片,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或信息網路傳播權,很可能要承擔侵權的賠償責任。侵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其經營網站上向公眾提供了原告的涉案攝影作品,未給著作權人署名,侵犯了原告對涉案攝影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侵權人主張其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搜索、鏈接等網路技術服務的,應承擔舉證證明責任。侵權人應當就涉案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提供主體或者其與提供主體之間的關系提供相應證據,否則可以認定其並非僅提供網路技術服務。侵權人未提供證據或者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系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搜索、鏈接等網路技術服務的,可以認定被告實施了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行為,仍是侵權行為。
3、侵權人可以抗辯的方法:
侵權人可以主張是其網站僅是服務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侵權圖片是第三方上傳的,應提供以下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
(1)侵權人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其網站具備為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功能;
(2)侵權人網站中的相關內容明確標示了為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3)侵權人能夠提供上傳者的用戶名、注冊IP地址、注冊時間、上傳IP地址、聯系方式以及上傳時間、上傳信息等證據;
(4)其他能夠證明侵權人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因素。
4、賠償損失方面:
著作權人應舉證證明因侵權遭受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取利益之金額,若無法證明法院一般會綜合考慮涉案圖片的類型、侵權的性質、情節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酌情確定被告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
⑵ 個人網站如何規避版權問題
(一)使用原創或經授權的作品
一般來說,新聞媒體均會有選擇性地與一些較大的新聞機構或圖片社(公司)簽訂供稿、供圖協議,以充實豐富自身媒體版面內容。因此,在刊載他人文字、攝影作品時,可以盡量使用已簽訂供稿、供圖協議的作品,或他人已經明示授權使用的作品,盡量不轉載網上來源不明的作品。為了增加可供使用的作品范圍,媒體亦可從自身條件出發,考慮與其他媒體簽訂資源合作互用協議,互相使用對方的原創作品,我社與一些知名網站就有過類似的合作。有條件的媒體,也可以建立自己的圖片庫、「圖片超市」,上傳自身攝影記者的作品,在編輯版面時盡量自身的原創作品。
(二)註明聯系方式以避免訴訟
《著作權法》規定一些時事性新聞可以無償轉用,作者明確不得刊登的除外,但如果新聞里有評論內容,就受《著作權法》保護。若確有必要轉載未經授權使用的作品,又無法與權利人取得聯系,可以在文章後註明稿費領取的聯系方式,雖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權,但可以降低訴訟風險,至少可以降低侵權的主觀惡性。比如,有些權利人在得知我社媒體刊登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便會與采編人員取得聯系,通過支付稿酬或刪除作品的方法就會避免訴訟。
(三)轉載視頻時也應避免侵權
國內很多網站轉載他人視頻採用了「嵌套」播出模式,即直接鏈接視頻網站播出的電影、電視等視頻節目。根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網站鏈接他人錄音錄像作品,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由於網路的特殊性,有些著作權人很難聯系,因此在支付著作權報酬上,網站難以操作,而且對著作權人的認定也有困難。出於對著作權問題的考慮,我社泉州網提供的視頻內容除自己原創的外,都嚴格轉載央視、衛視的時事類視頻新聞。如果確實需要轉載使用無法聯系權利人的視頻,依據《著作權法》、《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可委託中國版權協會和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收轉稿費,以避免侵權。
(四)紙媒轉載作品盡量不上網
媒體轉載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的作品,權利人大多可通過網路搜索查詢得知,因此,傳統紙媒轉載他人作品的,應盡量不要向自己的網站傳稿,在電子版傳版時應先考慮對轉載的作品進行技術性處理,如對該稿件或圖片作出刪除或替換等,以免遭至訴訟。
⑶ 如何避免網站內容侵權
1、若是使用權利不明的圖片或文章,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或信息網路傳播權,很可能要承擔侵權的賠償責任。侵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其經營網站上向公眾提供了原告的涉案攝影作品,未給著作權人署名,侵犯了原告對涉案攝影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侵權人主張其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搜索、鏈接等網路技術服務的,應承擔舉證證明責任。侵權人應當就涉案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提供主體或者其與提供主體之間的關系提供相應證據,否則可以認定其並非僅提供網路技術服務。侵權人未提供證據或者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系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搜索、鏈接等網路技術服務的,可以認定被告實施了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行為,仍是侵權行為。
3、侵權人可以抗辯的方法:
侵權人可以主張是其網站僅是服務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侵權圖片是第三方上傳的,應提供以下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
(1)侵權人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其網站具備為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功能;
(2)侵權人網站中的相關內容明確標示了為服務對象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3)侵權人能夠提供上傳者的用戶名、注冊IP地址、注冊時間、上傳IP地址、聯系方式以及上傳時間、上傳信息等證據;
(4)其他能夠證明侵權人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因素。
⑷ 如何避免網站設計被人侵權盜版
以下是關於外觀設計的判定方法,提供參考。
外觀設計專利的近似判定方法概括起來主要有如下幾種:
直接對比法
直接對比法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專利的圖片或照片直接進行比較。
採取這一方法應特別注意作比較時直觀的效果較差,特別是用筆畫的專利圖片,與做成產品後的視覺效果有一定差異,不能把這些圖片視覺效果的差異看成是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差異。
二是將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生產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直接與被控侵權產品比較,這種比較的效果最佳,也最易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斷,但需注意的是專利權人或被許可人所生產的產品是否與申請專利時的圖片或照片完全一樣。許多企業申請專利後,不斷完善產品設計,實際生產的產品與申請專利時的產品往往有些變化。因此,用產品作直接比較時,應剔除與專利文件不相同或變化之處,因為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范圍是以申請批准文件中的圖片或照片為准。
交叉對比法
交叉對比法一般較適用於與公知公用產品有密切關聯的外觀設計專利。在現實的生活中,許多產品設計者,總是在借鑒已有的公知公用產品基礎上進行產品設計。當幾個人或幾個企業都參照某個產品進行新的創新設計時,後來設計的產品或多或少總是與在前的公知公用產品有許多相同或相似之處。在這種情況下,判斷他人的產品是否構成侵權,應作一交叉比較。具體方法是
先將被控侵權產品與已有公知公用產品作一比較,
然後再將其與專利產品作比較,如果被控侵權的產品更接近於專利產品則一般構成侵權,更接近於公知公用產品則不侵權。
通過這種交叉比較來剔除公知公用產品部分造成的相同,否則,對於被控侵權者是不公平的,很可能將不是專利權人的設計范圍給變相擴大到其保護范圍。同時,也為判斷近似性帶來依據。
視角對比法
視角對比法是指從不同的視線角度去比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的異同。外觀專利的視圖通常有六個面,如果對稱的另一面相同,可省略其中一面,實際使用時不易見的底部或背部也可省去。因此,有的圖片可能只有四個面或五個面。在比較異同時,首先應看主視圖,然後比較側視圖或俯圖,對許多產品俯視與仰視的異同一般不是很重要,但對於較小的產品,如玩具手槍,其所有視圖都屬易見部位,往往無主次之分,則應從各個視角綜合判斷其異同。
對一些透明或半透明的產品,還應注意其透明狀態下的視覺效果。外觀形狀相同,但另一產品採用的全透明的設計,其視覺效果可能差異很大,從而使兩件形狀相同的產品不易混淆,不易區別,此時不能輕易作出相同的判定。應作近似來闡述。
對一些在使用中有多種變化狀態的產品,亦應注意其不同狀態下的視覺對比效果,不能僅憑一種狀態下的近似就作出侵權的判斷。 因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實際對比物作出分析,可以適用「近似性 大於 1/2 」來進行判斷。
另外還可以從外觀設計的設計要點部分進行比較,設計要點往往是其與眾不同的創新點。設計要點相同或相似,而其餘部分也無明顯區別的,應認定為侵權。
在判斷外觀設計產品是否侵權時應多從幾個視角去觀察比較,最後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綜合判斷。
按照您的說法,您公司的網站被人完全的做了一個,只是聯系方式和公司簡介不一樣,對方是屬於侵權行為,但是按照目前中國法律關於網頁設計方面的侵權行為的判定和懲罰條例,尚未完善,維權方面有一定困難。直接一點,就是請一個專業律師行,發一份專業的律師函給對方進行警告,或者收集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同時希望中國法律在不久的將來,將會對這種網頁設計侵權行為制定出合理和符合中國社會現狀的法律制度去制約不法分子的行為。
⑸ 網站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權
網站經營者:我的網站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權?網站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權網站侵權包括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侵權方式,主要是指把未經授權的作品上傳並放置於自己網站的伺服器空間中,使瀏覽者可以直接在經營者的網站頁面中下載或在線觀看。另一種方式是間接侵權,就是在自己的網頁上設置了指向直接侵權網站的頁面的鏈接。要避免網站侵犯著作權,就是避免這兩種方式在自己經營網站的出現。
⑹ 設計中如何避免侵權行為
1)用版權的手段也是個辦法,但存在舉證的困難。沒有比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更好的辦法了。
2)還有就是內部使用,不發表,這樣被侵權機會很少。
⑺ 做網站如何避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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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在線店鋪管理:
1、設置店鋪名時:需要注意店鋪名中是否有涉及他人注冊商標的單詞,若單詞涉及他人注冊商標且出售的產品與注冊商標保護類別的商品相近似,則不要使用該單詞在店鋪名中,避免受到知識產權侵權投訴,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2、裝修店鋪或者發布產品時:
①不要使用或是對他人原創的圖片,文字,視頻進行二次剪輯;
②若要發布品牌信息,則先提供授權證明到[email protected],註明member
id;
③不要使用圖片處理工具遮掩全部或部分logo,不要使用品牌的變形詞/衍生詞,也不要發布模仿知名品牌代表性圖案,底紋或款式的疑似產品。
3、產品因為可能涉及品牌而被審核退回時:請您確認自己銷售的產品品牌是不是涉及他人的注冊商標,如果是的話,請您確定自己是否獲得商標所有人的授權或者您的供貨方是否獲得商標所有人的授權的,若沒有獲得商標所有人的授權,則請刪除這類產品,不再發布,並刪除已發布上網的類似產品,因為發布上網後,不排除會收到知識產權所有人的投訴,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若您是獲得了授權的,請提供授權證明至[email protected],且註明您的member
id,若您的供貨商是獲得了授權的,則提供供貨方的授權證明以及您的進貨憑證至[email protected],且註明您的member
id。如果您銷售的產品品牌不涉及他人的注冊商標,請您重新修改信息,避免造成他人誤解,誤以為您銷售的產品品牌涉及他人注冊商標或者您和品牌所有人之間存在合作關系。
4、產品被知識產權侵權投訴時,積極處理:如果確實存在侵權,請刪除被投訴產品,並且不要忘記對前台類似產品進行刪除,以免被再次投訴;如果認為產品不侵權,請積極提起反通知;或者也可以積極與投訴方聯系,說明情況,爭取投訴方撤訴。
⑻ 我們可以採取哪些措施避免侵權違法
(一)作好立法工作,依法有效治理
1、制定一部比較完善的網路管理基本法。目前針對網路管理的法律規章立法層次較低,大多數是分散的屬於管理性質的行政規章,不具有基本法的性質,因此制定一部完善的網路管理基本法尤為必要。
2、完善侵權責任認定方面的立法工作。侵權案件往往會涉及到網路內容提供者和網路服務提供商,二者侵權責任如何認定問題是目前立法工作亟待解決的問題。
3、解決網路管理立法滯後的問題。目前網路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相對落後,以至於網路侵權案件發生後沒有具體法律可依,而只好套用相關的基本法律條款,所以立法部門必須加快網路管理的立法速度,以適應目前的網路發展速度。
(二) 「把關人」作好把關工作,及時制止侵權信息的傳播
傳播學奠基人盧因在其「把關人」理論中指出:「信息總是沿著包含有門區的某些渠道流動,在那裡或是根據公正無私的規定,或是根據守門人的意見,對信息是否被允許進入渠道或是在繼續渠道里流動作出決定。」網站作為網路服務的提供者,要切實起到「把關人」的作用,作好「把關」工作,及時阻止那些可能產生侵權的信息在網路上流動,如通過精選信息內容,刪除侵權信息等方式,從而及時阻止網路侵權行為的發生。而網民在通過網路發布信息時也要把好「自己」這一關,要對自己所發布的信息要三思而後行,慎重考慮所發布的信息是否會對他人造成危害,從而及時避免侵權信息進入網路渠道。
(三)加強網路監管技術的研發,為防止網路侵權提供技術支持
有效防止網路侵權,除了法律手段外,使用技術手段也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措施,它將促使公民權利保護機制更加完善。有效防止網路侵權行為的發生,在技術層面上應該作好研發工作。
(四)加強管理隊伍建設,培養專業管理人才
網路侵權的治理是一項復雜的工程,需要培養一批具有高素質的網路管理人才隊伍。網路管理人才不但要具備高學歷、懂管理,還應該對計算機網路知識和民法、知識產權法等各種法律比較精通。擁有這樣一支專家型、律師型、網路管理型等復合型人才隊伍,是執行各類涉及網路侵權的法律、法規,有效保護公民在網路環境下的各種權益的重要基礎和保障。
⑼ 如何規避網站商標侵權
避免被侵權的措施:
(1)加強商標保護意識,商標要進行保密,同時一旦確立應盡早進行注冊登記,
(2)在申請商標時,就採用一個主商標和若干防禦商標的模式進行申請,同時應當在類似領域內也進行防禦商標的申請。防止他人使用相似商標或在相似領域進行申請,
(3)對於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要加強對入住商戶的管理,對於存在侵權的情形應在第一時間內消除影響,並及時進行整頓,防止侵權結果進一步
維權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證據保全。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第一時間保存好侵權的證據,可以採用公證保全的形式。
(2)行為保全,起訴時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3)賠償額的確定和舉證。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