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軟體侵權如何界定
計算機軟體的侵權行為,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復製程序的基本要素或結構,這一點是較容易證實的,因為復制即表明是完全的翻版,只要完全一樣就構成侵權。二是按一定的規則、順序只復制部分軟體代碼。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貳』 手機裡面預裝的軟體(類似天氣)這種裡面自帶很多廣告,是否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
確實有違法嫌疑。但是對於這種問題,法律也是沒有什麼作用的。主要是因為沒有人去重視。
『叄』 手機預裝軟體的法律法規
雖然我國法律對與手機廠商預裝軟體行為並沒有明文規范,手機廠商該不該搞強制預裝、什麼軟體可以預裝等問題完全由手機廠商說了算,消費者沒有任何主動權。但早在2012年6月,工信部就已下發通知,明確要求「手機生產企業不得安裝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擅自調用終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費、費用損失、信息泄露的軟體」。但在灰色利益面前,這一要求並未得到貫徹實施。
2013年10月國慶,在央視和權威媒體重點曝光的戶遭智能手機預裝軟體「綁架」問題之後,工信部表態即將於下月正式實施《關於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明確要求:手機廠商預裝軟體必須要通過工信部的審核關卡,同時,這一規定要求手機廠商不得安裝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戶信息的軟體,給用戶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後果的軟體。
『肆』 智能硬體生產廠商中內置別的公司應用商店屬於侵權嗎
這個要看別的公司是否給你授權。。
你可以看到很多實體店買的手機都有預裝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應用,因為那是手機廠商賺廣告費的方法。換句話說如果你沒有授權就預裝某個應用,那確實就是侵權
『伍』 手機店私自給顧客,卸載華為手機的軟體算不算,侵權
如果是刷機服務,就是正常的。如果卸載系統自帶軟體,感覺沒有什麼必要。可以先了解原因。
『陸』 預裝基礎軟體不能卸載是否侵犯選擇權
預裝軟體是否侵犯用戶知情權、是否屬於反壟斷法里的搭售是存在一定爭議的。預裝軟體一定程度上利好「小白」用戶,提升用戶體驗,此外,目前國內法律並未明文禁止不能預裝,相關規定只是2013年工信部發布的《關於加強移動智能終端進網管理的通知》,要求手機廠商不得安裝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戶信息的軟體,給用戶造成流量消耗、費用損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後果的軟體。
『柒』 為什麼現在好多手機軟體類似而不算侵權
為什麼現在好多手機軟體類似而不算侵權?因為都會打擦邊球,雖然類似,但還是會有不同的地方,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類似而不侵權的狀況
『捌』 手機app自動下載未知軟體是否侵權
1,關閉了未知來源軟體安裝,這樣陌生的軟體就不可以自動在手機上安裝了,我們可以先打開手機的主菜單,找到手機的設置功能。
2,在手機的設置菜單中,可以看到有一個【安全】的選項,點擊進入就可以看到一個【未知來源軟體】,把後面的對勾去掉,這樣陌生軟體就不能安裝了。
回答不容易,希望能幫到您,滿意請幫忙採納一下,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