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要求員工手機裝辦公軟體合理嗎
覺得公司要求員工手機裝辦公軟體嗯,也有合理又不合理之處,看看這個辦公人員間是否是跟自己工作相關的
❷ 請問,使用網路上免費提供下載的OFFICE軟體,算是對正版的侵權嗎
WPS Office是對個人免費的國產辦公軟體,包含文字、表格、演示、腦圖、流程圖、H5等多組件合一,體積小,速度快,能適應日常辦公需要。下載直接訪問官網或者網路搜索WPS即可。
❸ 私人手機被用於工作是否合法
看單位怎麼規定吧,如果單位不可以就是不合法。從法律上來說,私人手機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完全歸自己,不受別人支配。不過現實是只要你的老闆肯為你開支電訊資費,也就私人用品公用了。當然你也不吃虧,因為資費是公家的。當然,如果待遇好,有前途。就是一切是個人出,為工作用下,也不無不可。
❹ 個人使用盜版軟體是侵權嗎
如果個人使用盜版軟體供本人使用、學習的,一般不構成侵權;如果使用盜版軟體謀利的、公開發行的,是侵權,需要向軟體所有權人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❺ 個人使用盜版軟體需承擔侵權責任嗎
法律分析:是的。從法律上的規定看,在沒有經過權利人的許可就使用對方的軟體的話,就是盜版侵權。如果盜版軟體到一定數量的話,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實踐中因為個人使用盜版軟體給權利人帶來的損失不大的,一般是不會要求你個人承擔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❻ 我們社區辦公室整個監控連接到個人手機,違法嗎
整個社區辦公室的監控連接到個人的手機,我認為這並不是違法的。因為這個監控只是在工作區域內進行監控,並不涉及到個人的隱私。
❼ 盒馬員工用釘釘下載文件到個人手機被開除,從法律角度看這是否合理
盒馬員工用釘釘下載文件到個人手機被開除,這件事情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等於竊取了公司的機密,會對公司的運營造成一定的影響,甚至造成經濟利益的損失,不過從個人角度來看噴,還是有些不合理的。
❽ 利用公司軟體幫別人刷手機違法嗎
如果是別人學的刷機的就不違法。
其實對於手機預裝軟體的問題,國家工信部早有規定:手機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體可卸載。
但因為利益,許多廠商的預裝軟體仍然不能卸載,這個才是問題的關鍵,不然也不會有人去花錢找人刷機了。
❾ 在中國,員工辦公使用盜版軟體算侵權嗎公司沒有提供該員工想要使用的這款軟體的正版,不用就沒法正常工作,
一般認為,一種行為如果具備以下構成要件,可以認定為是公司的侵權行為,而由公司對受害者承擔責任:1、須公司的工作人員實施的行為2、須公司工作人員所實施的行為與公司職務有密切關系3、須具備一般侵權行為的要件話說個人商用是個什麼概念,我沒聽說過啊。。。個人行為個人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你不把盜版軟體帶回家放到自己的電腦上自己用(繞口令啊),就不算你的責任。也就是說,你可以把公司電腦帶回家用盜版軟體做公司的事情,你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當然,如果你是公司法人代表,你就得為公司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
求採納
❿ 單位要給職工手機安裝上網控制軟體合法嗎
專家說法
監控可以請事先告知
單位監控員工上網行為是否違法?公司無意監控到的員工隱私是否侵權?知名互聯網律師游雲庭認為,辦公電腦所有權屬於公司,公司為員工上班支付了相應的薪酬,理論上公司對員工在上班期間的信息交流是有權監控的;不過,公司也該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來完善監控事宜,例如只能由特定許可權的人來查看信息,並且不能隨意擴散。他還表示,目前國內相關法律法規幾乎為空白。
陝西華秦律師事務所胡榮彬律師表示,老闆監控員工QQ聊天記錄是否侵犯隱私權,要看監控行為是否事先告知員工。有的公司出於保密或者管理的需要,記錄員工上網情況,控制企業內部網路活動,如果事先給員工明示,查看員工聊天記錄並不屬於侵權行為。員工在知道的情況下,其上網行為視做願意接受公司監督。
央視就有播過這方面的法制新聞,裝監控軟體是不犯法的,員工進入到公司上班,一切行為都屬於企業財產,如果利用企業財產做私人事情,就等於自動放棄了自己的隱私權。其實裝這方面的軟體是為了規范員工的上網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只要事前跟員工知會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