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欠工資不給最有效的解決方法
法律分析:一、找老闆協商。在有工資糾紛後,第一件事還是要想到協商,雙方各讓一步,爭取能盡快達成和解。二、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老闆拖欠工資不給,你想要回工資的辦法之二就是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記住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只能在自己的工作地,也就是上班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接到投訴後,辦理時限是60個工作日之內。假如單位還在正常經營,走監察投訴是很有效的維權途徑。三、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仲裁是要工資的第三條路,這條路一般是針對老闆不認賬,或者是單位已經沒有正常經營的時候,這種方法是比較有用的辦法,而且在雙方對工資的發放有爭議的情況下,也是很有效的辦法,因為勞動仲裁主要是解決爭議問題。還有就是在老闆已經跑路的時候,可以缺席裁決,要回自己的勞動報酬,申請仲裁可在辦公地和公司注冊地申請。四、到人民法院起訴。老闆拖欠工資不給,你想要回工資的辦法之四就是到人民法院起訴。到法院到勞動官司,是最後的辦法了,也是兜底的辦法,比如仲裁案子已經過了一年的時效了,或者是雙方對仲裁裁決不服,一方上訴至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條 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第八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十四條 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❷ 公司拖欠工資最快最直接的解決
對於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最快最直接的解決方法是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拖欠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超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支付工資的時間發放工資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實行月薪制的用人單位,工資必須按月發放;實行小時工資制、日工資制、周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應依照約定按小時、按日或者按周發放工資。投訴是指,權益被侵害者本人對涉案組織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實,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主張自身權利。投訴人,即為權益被侵害者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❸ 拖欠工資怎麼處理更快
法律分析:工資被拖欠的事情,首先要搜集具體的證據和材料,比如工資被拖欠的金額和人數、勞動合同、施工協議、在哪裡打工勞動、完成了具體的工作量、包工頭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通訊聯系方式等,寫好書面材料,向當地有的清欠辦幫助催討工資。去當地勞動部門。以下是拖欠工資解決辦法。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❹ 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處理最有效
公司拖欠工資向勞動部門投訴解決、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最有效。投訴的解決的優點是,一旦用人單位是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理通知的,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壓力下就可能會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這樣勞動者可能用最短的時間,最低的成本解決拖欠的工資問題。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相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當公司有拖欠員工工資這種情況時,其行為已經違反相關規定,我國法律很重視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出現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況,可以向勞動部門起訴解決,如果涉及情況復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在個人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一定要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❺ 公司拖欠工資怎麼快速解決
法律分析:公司拖欠工資,首先雙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❻ 拖欠工資應該怎麼解決
單位拖欠工資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❼ 蘋果專賣店拖欠工資勞動局不管
你好,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最好准備好證據到法院申訴